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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9, 2024 0:46:53 GMT -6
执法人员不得对他人使用枪支除非是为了自卫或保护他人、在面临迫在眉睫的死亡或重伤危险时,或者为了防止使用枪支。”涉及对生命造成严重威胁的特别严重犯罪,或目的是拘留代表这种危险并反抗其权威的人,或防止其逃跑,并且只有在采取较少措施还不够的情况下。这些目标。无论如何,只有在为了保护生命而绝对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才可以故意使用致命武器。”(亮点属于我们)。 之后,它提供了在必须使用武器采取行动的情况下要遵循的各种参数,甚至还提供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应该是什么样的。 联合国大会 1979 年 12 月 17 日第 34/169 号决议批准的《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中也提到了这些相同的准则[51]。该文件标志着上述内容的基础。 规范警察行动的内部规则。 在国家层面,我们发现了各种规范公职人员正确行为的规范,特别是在我们这里所关心的安全部队方面。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在所有这些文件中,我们都提到了 阿塞拜疆电话号码列表 联合国法规,这些法规对警察行动设定了严格限制,呼应了比例原则,也从人权角度规范了武力的使用。 那么我们来看看: -法律编号。《内部安全法》第 24059 号,其中第 22 条规定:“组成内部安全系统的警察部队和安全部队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未规定的行动或行动。 另一方面,上述机构和部队必须将联合国大会制定的《职业道德守则》的建议纳入其法规中。” –第 637/03 号法令,根据《执法人员行为守则》(1979 年 12 月 17 日联合国大会第 34/169 号决议通过)制定了各种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它规定,阿根廷联邦警察、国家宪兵队、阿根廷海军区和联邦监狱管理局必须提交一份年度报告,说明为传播和实施经本组织大会批准的上述守则所采取的措施1979 年 12 月 17 日联合。此外,它在每个部队内部对每个成员强制执行上述守则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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